| 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项目入园投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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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5 15:58 文章来源:醴陵市招商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工业园招商合作局与企业项目洽谈──与企业联络沟通,接受投资方政策咨询,洽谈项目意向落户,并做好投资方的入园跟踪服务。
二、工业园对入园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园区招商合作局对入园项目立项初审,综合评估小组对项目入园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然后,管委会审批,发放立项审批文件,签订项目入园协议。
三、工业园审批项目用地──园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负责项目用地选址、放线,办理规划、国土有关证书。
四、办理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海关备案等手续。
五、规划报建审批──园区规划分局、产业发展局等组织对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建设规划进行评审,办理规划、建设施工报建审批,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规划建设许可证和建设施工证等手续。
六、项目投资方组织基础建设、生产、经营。
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企业入园立项审批程序
一、企业入园立项申请──入园企业向工业园招商合作局提交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核准书)、企业章程、资信证明(验资报告)、法人代表及出资人的相关资料,并填交《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投资申请登记表》。
二、工业园招商合作局对立项初审──招商合作局收到企业提交资料和申请表后即着手初审,初审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园区性质的要求,项目是否符合园区企业控制投资规模的要求,项目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如何,项目的技术先进性考查,项目发展前景,项目对园区的要求,项目实施企业的基本情况、实力等。初审结束后,对建议入园的项目填写《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项目初步审查报告》,报园区综合评估小组综合评估。同时,招商合作局、规划分局与企业预选项目用地。以上各项在企业材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工业园综合评估小组对立项综合评估──工业园由园区领导、园区一办二局主要负责人、有关专家(是否聘请专家,视项目而定)组成项目综合评估小组。评估小组根据招商合作局的项目初审汇报和规划分局的项目用地初审结果作出综合评估,对招商合作局提交的《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投资项目初步审查报告》签署是否准予入园的意见。以上各项在招商合作局提出综合评估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工业园管委会审批项目入园──园区管委会作出准予入园或不予入园的决定,填写好《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项目入园审批表》,签订《企业入园协议》。
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项目签约制度
一、境外投资项目、省级以上重大高科技项目、3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园区级重大合作项目、三个以上项目联合签约等情况,原则上可以举办签约仪式。
二、签约仪式由承担部门负责组织,管委会办公室予以协助。
三、签约仪式原则上应在园区进行。
四、签约仪式前应认真准备。原则上由投资企业邀请相关上级领导、部门并准备纪念品;由办公室负责领导、记者邀请接待、会场布置各项准备工作;由责任单位负责签约文本、新闻通稿、用餐及所有工作的牵头协调。
五、签约仪式规格按以下标准实施:
出席仪式
最高首长 主持人 致辞及礼仪 记者 参加人 费用控制
省部级正职
以上(醴陵
境界接车) 管委会副职
或株洲市
领导 株洲市正职
醴陵市正职
(设礼仪) 省市各大媒体 省市相关部门、
醴陵相关部门、
管委会全体工
作人员 8000元以内
省部级副职
以上(醴陵
境办接车) 管委会副职 醴陵市正职
(设礼仪) 省卫视、经视、
市台、省报、
市报6家以下 省市有关部门2
至3家、醴陵相
关部门、管委会
全体工作人员 4000至
6000元
副厅以上
实职 管委会副职 醴陵市正职
(设礼仪) 省、市相关台
报4家以下 管委会工作
人员 3000至
4000元
正处以上
实职 管委会局级 醴陵市副职 株、醴电视台、
报纸 管委会工作
人员 3000元以内
六、签约仪式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有必要全部由管委会负担的按对外接待规格执行。
七、签约活动相关文字资料均应单独列卷存档,现场影像资料亦应单独存档备查。
八、签约活动应俭朴大方,不得搭车报销与之无关的费用。
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企业入园标准
为确保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的可持续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对入园项目作如下规定:
(一)重点发展项目
1、有利于醴陵陶瓷行业的产品升级、换代的项目;
2、有利于整合醴陵陶瓷行业的项目;
3、新型陶瓷材料项目;
4、大、中型日用瓷项目、电瓷项目;
5、大、中型建筑瓷、卫生洁具项目;
6、相关产业项目;
7、物流业项目;
8、文化教育、医院、旅馆及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项目;
9、其他高科技材料项目。
(二)投资规模限制
1、陶瓷工业企业、日用瓷、电瓷、建筑瓷、卫生洁具等相关工业企业初始投资规模不少于1000万元,连续5年投资3000万元。
2、其他工程陶瓷及陶瓷材料及相关高科技项目初始投资规模不少于300万元,连续3年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
3、其他相关产业视其发展潜力和配套需要而定。
4、教育、文化、医院和旅馆、服务业,按城市规划需要配备。
5、其他高科技新材料项目参照工程陶瓷投资规模确定。
(三)投资密度要求
工业企业投资密度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资发〔2004〕2号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定额指标》(试行)的通知标准执行。
(四)技术要求
1、国家专利产品、国外专利产品;
2、有一项以上的专利技术;
3、使用生产工艺为国内先进技术、世界先进技术;
4、市场潜力巨大、并能迅速扩张在国内占有一定市场份额不受上述三条技术要求限制;
5、入园企业应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企业。
6、入园企业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投资
申
请
登
记
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年 月 日
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投资申请登记
一、投资申请人:
二、投资代理人:
三、投资申请人及代理人地址:
电话:
四、投资申请人基本情况
一 二 三
现有事业名称
现有事业生产规模
现有事业销售收益
现有事业人数 合计
管理人员
销售人员
生产人员
科研人员
现有
产品
市场
情况 国内 国际 国内 国际 国内 国际
产品市场规模
市场占有率
五、投资代理人简历:
六、申请投资园区设立公司名称:
七、投资起源:
八、投资经营项目:
九、投资所需优惠政策:
十、投资计划摘要:
1、投资事业名称:
2、产品名称及规格:
3、项目技术特点(是否是国家专利产品或国外专利产品,是否是专利技术或高新技术,生产工艺是否为国内先进技术或世界先进技术,其它先进性):
4、预计开始营运后1-5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 %、
%、 %、 %、 %
5、预计开始营运1-5年营销费用各占销售收入 %、
%、 %、 %、 %
预计开始营运后1-5年产品内销金额 、 、
、 、
预计开始营运1-5年产品外销金额 、 、
、 、
预计开始营运1-5年公司净利 、 、
、 、
预计开始营运1-5年投资报酬率 、 、
、 、
6、目标市场:
①产品名称 现有市场大小
主要占有者 其市场占率
②产品名称 现有市场大小
主要占有者 其市场占率
投资事业预计产品上市后1-5年市场占有率
7、投资资金总额人民币 元整。
●股本投资总额:
人民币 元整占 %
外 币 元整占 %
●贷款投资总额:
人民币 元整占 %
外 币 元整占 %
●货款:
人民币 元整
外 币 元整
8、投资人姓名或名称:
姓名或名称 身份 侨居地
或国籍 住址 出资 签名
种类 币别 金额 %
附注:①身份栏依“本国人”、“华侨”或“外国人”分别
填写
②出资种类请依“技术作股”、“机器设备”或“现金”
分别填写
9、请填写预计聘雇员工人数:
种类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备注
研究人员
工程师
技术师
管理人员
操作员
其他
合计
附注:备注栏填写是否聘请外国人
10、建厂方式:
自建厂房
⑴需用土地面积 m2
⑵建筑面积 m2
⑶预计开发与完工日期
⑷预计安装机器设备日期
⑸预计开工生产日期
租用标准厂房
⑴需用层数
□ 一楼
□ 二楼
⑵需要面积 m2
⑶预计租用标准厂房日期
⑷预计开工日期
11、预计用水、用电、用气情况
第一年 用水 吨/日 用电 度/日 用气 T/日
第二年 用水 吨/日 用电 度/日 用气 T/日
第三年 用水 吨/日 用电 度/日 用气 T/日
五年项目建成 用水 吨/日 用电 度/日 用气 T/日
12、其它:
年 月 日
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投资项目初步审查报告
投资项目:
投资人:
公司名称:
一、项目投资企业(个人)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实力(投资企业或个人目前生产规模、经营状况、资本实力、社会诚信度)
初审情况:
二、项目投资规模、密度及投资计划
初审情况:
三、项目技术特点(是否是国家专利产品或国外专利产品,是否是专利技术或高新技术,生产工艺是否为国内先进技术或世界先进技术,是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初审情况:
四、项目实施的污染及其防治
初审情况:
五、项目发展前景(项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供需情况、扩张情况、项目利润空间、项目风险及其规避措施)
初审情况:
六、项目是否符合园区性质的要求
初审情况:
七、项目对园区的要求
初审情况:
八、其它
初审情况:
招商合作局初审意见:
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综合评估意见:
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项目入园审批表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项目名称
投资额 万元 投资计划
第一年 万元 第二年 万元 第三年 万元 计划完成 年
需用地 亩 第一年 亩 第二年 亩 第三年 亩
用电量 千瓦 用水量 吨
技术来源 技术先进性
招商合作局审查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工业园管委会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企 业 入 园 协 议
甲方: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在甲方园区内兴办实业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总投资:
三、项目选址: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第 区 号地块(见规划坐标图)。
四、项目用地面积: 亩(准确面积以测量数据为准)。
五、项目用地价格及付款方式:该宗地的土地出让价格为 万元/亩,合计土地出让金额为 万元。签订《企业入园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付企业入园履约保证金5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企业按协议要求完成第一期工程投资计划后返还),协议签订五日内支付项目土地出让金额的50%( 万元),余款50%( 万元)在甲方规划分局施放规划用地红线后五日内付清。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 50年。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在园区内兴办实业,应给予其享受湖南省级高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并享受醴陵市政府各项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2、甲方受乙方委托,负责代办其在园区兴办实业的各类相关手续。
3、甲方负责水、电、路、气、通信通到园区主干道、次干道(燃气待川气入醴后连通),在协议签订两个月内完成。
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问题。
5、甲方协同市国土资源局在乙方交清土地出让金后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用地使用手续,并提供“红线图”。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入园的投资金额必须保证按照申请的投资计划完成项目投资,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工之日起,第一期工程投资 万元,投资项目内容为 ,在 个月内完成;第二期工程投资 万元,投资项目内容为 ,在第一期完成后 个月内完成。甲方在乙方建设时跟踪核实。如未按计划完成投资,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应及时给甲方提供代办相关手续所需的资料。
3、乙方承担甲方代办手续事项不能减免的费用和协调乙方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的相关费用。
4、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保证金、土地出让金。
5、乙方项目建设的规划与设计应服从甲方园区的整体规划,并报甲方按照园区规划要求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等要求进行建设。
7、乙方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本协议上的项目名称之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名称所确认的范围和投资计划。
8、项目入园后,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基建单位,不受任何单位、个人、部门制约。投产后,用人由企业自主决定,但在符合乙方需要的前提下,乙方应优先解决甲方在征地范围内的劳动力就业,所安排的劳动力必须符合进厂要求,服从乙方的安排,遵守厂纪厂规,否则,乙方有权作出拒绝、辞退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
1、签订协议后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用地,直至终止本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且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
2、乙方应在甲方施放规划用地红线后,20天内开工建设。若没有开工建设且经甲方发出书面督促函之后15天内仍未开工,甲方有权调整用地或终止本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的前期投入视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
3、乙方不能按本协议进度完成投资,经甲方发出书面督促函后超过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时间六个月投资仍不能到位,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乙方的前期投资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但应该协助乙方妥善处理。对土地上的相关建筑物及构筑物乙方不能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好的,无偿交归甲方自由处置。
4、如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超过本协议规定的交付土地时间6个月以上仍不能交付土地给乙方,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返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5、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满一年未建设的,又未终止协议,依法依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建设的,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且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
十、其它:
1、准确选址位置、用地面积、土地出让总金额以测量计算数据为准。
2、企业正常生产未超过六年(从征税月起),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经甲方批准,并依法收取出让土地的各项税费。
3、企业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必须征得甲方批准。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成立,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湖南醴陵陶瓷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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